如何進行馳名商標認定? 太原商標注冊公司來告訴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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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太原商標注冊公司給大家講一講,馳名商標的認定原則、適用要件、如何判定馳名商標以及馳名商標的保護范圍。
今天太原商標注冊公司給大家講一講,馳名商標的認定原則、適用要件、如何判定馳名商標以及馳名商標的保護范圍。 直接進正題: 一、馳名商標認定的法律依據(jù) 《商標法》第十三條 為相關(guān)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quán)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guī)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 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 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jīng)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二、馳名商標認定的原則 1、個案認定。 首先,當事人必須在具體的商標案件中,認為系爭商標構(gòu)成對其已為相關(guān)公眾所熟知商標的復制、摹仿、翻譯并且容易導致混淆或者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持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時才可以提起馳名商標認定; 其次,在需要認定馳名商標的案件中,馳名商標的認定結(jié)果只對本案有效。曾被認定為馳名商標的,在本案中可以作為馳名商標保護記錄予以考慮。 2、被動保護。 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可以在具體的商標案件中應當事人的請求就其商標是否馳名進行認定,并在事實認定的基礎(chǔ)上作出決定或裁決。當事人未主張馳名商標保護的,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不予主動認定。 3、按需認定。 如果系爭商標與他人商標區(qū)別較大,或者系爭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服務與他人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服務相差較大,系爭商標的申請注冊不會導致混淆,或者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無需對他人商標是否馳名進行認定。 三、馳名商標認定的適用要件 1、 適用《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二款須符合下列要件: (1)他人商標在系爭商標申請日前已經(jīng)馳名但尚未在中國注冊; ?。?)系爭商標構(gòu)成對他人馳名商標的復制、摹仿或者翻譯; ?。?)系爭商標所使用的商品/服務與他人馳名商標所使用的商品/服務相同或者類似; (4)系爭商標的注冊或者使用,容易導致混淆。 2、適用《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三款須符合下列要件: (1)他人商標在系爭商標申請日前已經(jīng)馳名且已經(jīng)在中國注冊; ?。?)系爭商標構(gòu)成對他人馳名商標的復制、摹仿或者翻譯; ?。?)系爭商標所使用的商品/服務與他人馳名商標所使用的商品/服務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 (4)系爭商標的注冊或者使用,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